6.保外服务
我司承诺在保修期满后,我司对发生故障的设备修理,仅收取返修件的实际人工和生产成本费用。按照招标方的要求,我司承诺超出保修期的维修,我司将保证配件材料的供应。属于下列情况的终端(包括部件)故障或损坏,均不在免费保修之列,将对提供的服务按有偿服务进行计算:
1) 超出免费保修期的终端;
2) 由非授权机构、人员安装、修理、更改或拆卸造成的设备故障或损坏;
3) 如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(如地震、火灾等)原因造成的机器故障或损坏。用户私自涂改、更换我司产品的标志或部件号。
4) 如更换零配件,我司将严格按“产品易损易耗材料的型号、规格、品名、产地、价格目录清单”执行;
5) 保修期外售后维修收费标准。
7.其他承诺
1)试运行期:我司完成产品交付,在自验、试运行正常后,将书面通知招标方,我司在接到书面通知并同意后,出具并签署验收报告。
2) 试运行期结束前的全面检查:在试运行期结束前,我司工程师将和招标方代表进行一次全面检查,任何缺陷必须由投标人负责修理或更换。在修复之后,我司将缺陷原因、修理内容、完成修理及恢复正常的时间和日期等报告招标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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